Friday, March 19, 2010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最近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对本场所的财务进行民主管理,确保本场所资产安全有效,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宗教活动场所要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其登记管理机关提供财务报告,接受政府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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